按照《四川省2024年度國家綜合性消防救援隊伍面向社會招錄消防員的公告》的安排,現(xiàn)就自貢市消防員招錄心理測試、體能測試和崗位適應性測試相關事宜公告如下:
一、參加測試人員
經(jīng)過自貢市消防員招錄工作辦公室統(tǒng)一組織的現(xiàn)場復核和身體初檢均合格的考生(見附件1)。
二、時間地點安排
時間:2024年8月3日
地點:南湖體育場、高新區(qū)消防救援大隊(高新區(qū)板倉街道工業(yè)園區(qū)榮川路)。參與測試的招錄對象根據(jù)短信通知于8月3日上午8:00前到達自貢南湖體育場內(nèi)集合,集中帶入場地參與點名、分組,超過時間視為自動放棄招錄資格。
三、測試項目及順序
(一)體能測試
必考項目:1000米跑;
選考項目:根據(jù)考生個人報名選擇的項目進行,不得更改項目。原地跳高和立定跳遠二選一、單杠引體向上和俯臥撐二選一、10米×4往返跑和100米跑二選一。
(二)崗位適應性測試
負重登六樓、原地攀登六米拉梯、黑暗環(huán)境搜尋、拖拽。
(三)心理測試
心理測試采用消防員招錄心理測查系統(tǒng),系統(tǒng)自動評判測試結果為“合格”或“不合格”,“不合格”的予以淘汰,心理測試不設復試環(huán)節(jié)。
四、測試標準
測試標準以《四川省2024年度國家綜合性消防救援隊伍消防員招錄體能測試和崗位適應性測試實施細則》(附件2)為準。
五、考生違規(guī)行為
為維護國家綜合性消防救援隊伍消防員招錄考核的公平、公正,參加考核測試的人員的合法權益,根據(jù)國家相關法律、行政法規(guī),考生在參加招錄考核過程中,有下列行為之一的,認定為違規(guī)行為,取消其招錄資格:
(一)拒絕、妨礙考務工作人員履行管理職責,威脅、辱罵、誹謗、誣陷或者以其他方式侵害考務工作人員、其他考生合法權益的;
(二)故意擾亂、妨礙考場管理秩序,損壞考場設施、設備,考核測試用裝備、器材的;
(三)偽造、變造身份證、準考證及其他證明材料,由他人代替或代替他人參加考核測試的;
(四)攜帶規(guī)定以外的物品進入考核測試場地或者未按要求主動存放在指定位置的;
(五)向考務工作人員行賄的。
六、考生須知
(一)考生本人須攜帶身份證、準考證、《自愿承擔招錄考核安全風險承諾書》(附件3自行打印并簽字按手印)參加測試,不簽訂者視為自動放棄。
(二)考生應穿著運動服、運動鞋(嚴禁穿釘鞋等專業(yè)跑鞋),攜帶本人身份證、準考證和報名表,不得佩戴項鏈、鑰匙扣等金屬飾品,不得帶隨員;考核測試前,手機及個人通訊設備不得帶入考場;如有身體不適或其他問題要及時向現(xiàn)場考務、醫(yī)務工作人員反映。
(三)在考核測試過程中保持良好的現(xiàn)場紀律,考生在檢錄后,進入指定位置,做好考核準備,考核科目結束后,應迅速離開考核場地,不得在考核場地逗留,聽從現(xiàn)場工作人員安排,不得隨意走動。
(四)請考生自行安排好個人食宿及出行時間,保持電話暢通,未按規(guī)定時間到規(guī)定地點報到者,視為自動放棄招錄資格,將予以淘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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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自貢市2024年度國家綜合性消防救援隊伍消防員招錄現(xiàn)場復核和身體初檢均合格人員名單
2.四川省2024年度國家綜合性消防救援隊伍消防員招錄體能測試和崗位適應性測試實施細則
3.《自愿承擔招錄考核安全風險承諾書》
自貢市消防員招錄工作辦公室
2024年7月31日
(責任編輯:小今)